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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质监局办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服务
作者: 潍坊SEI
一、办理程序
 
 
二、申请条件及应提交的资料
    办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由办学单位统一向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申请。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方可申请办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并提交以下资料: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档案》每名学员一份(要求内容填写齐全)(存档)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申请书》excel电子版一份;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复审登记表》一份(加盖办学单位公章、理论考核有至少两名监考人员签字且其中一名为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阅卷人签字,实际操作考核主考人签字)(存档)。
三、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前期工作
    办学单位提交书面申请一式四份à审核办学单位的办学条件à符合办学条件的予以批复à已批复的由市质监局(或市质监局委托办学单位)发培训通知à学员到办学单位报名并填写《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档案》à办学单位审查学员资格à市质监局(或市质监局委托办学单位)发开学通知à办学单位组织培训à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组织考核(含理论、实际操作)。
四、办学单位应当具备的办学条件
    1.每期培训班每个工种的学员数量不少于30人(特殊情况具体对待);
    2.教室面积、座位数量应与拟培训的学员数量相适应;
    3.应具有必备的电化教学设施;
    4.有必备的实际操作场所和考核设备、材料;
    5.具有培训管理机构和培训管理人员;
    6.所培训工种具有2名以上讲师以上职称的专业教师或2名以上具有3年以上教学经验的工程师以上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及2名以上实际操作指导教师或技师;
    7.具有完善的教学管理制度;
    8.具有符合特种设备作业培训考核大纲要求的培训教材;
    9.每个工种的试题库不少于3份试卷。
    备注:种设备作业人员办学单位应当具备的办学条件应在培训申请报告中写明;对学员数量满足要求,但其他条件不符合要求的,委托具备办学条件的单位代为培训。
五、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
    1.年满18周岁;
    2.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3.身体健康,无妨碍本种作业的疾病或生理缺陷。
六、学员报名时应当提供的有关资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无身份证的应提供能证明自己身份的有效证件,如:工作证、士兵证、驾驶证、户口本等);
    2.一寸免冠照片3张;
    3.本人学历证书复印件;
    4.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
    5.本人所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本人所在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法人代表、分管培训工作的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培训管理科室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7.本人家庭住址、家庭电话或移动电话。
 
 
联 系 人:王蕊
联系电话:3168617
办证地点:潍坊市质监局驻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窗口
地址:潍坊市龙头路1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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