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程序:
二、申请条件及应提交的材料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其他依法成立或者核准登记的组织机构,应当办理组织机构代码登记。
提交材料:
(一)通用要求
1、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申请表一份(存档);
2、企业(含个体)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存档);
3、机关、事业、和会团体应携带其相应的批准文件或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存档);
4、单位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存档);
5、单位行政公章(查验、使用后退还)。
(二)特殊要求
1、生产企业应提供有关部门对其现有产品的标准文本进行有效确认的证明材料;
2、流通企业应提供有关部门确认的按照国家标准填写的分类编码;
3、有主管部门的单位及分支机构应提供上一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存档)。
联 系 人:郑健 孟学慧
联系电话:3168617
办证地点:潍坊市质监局驻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窗口
地址:潍坊市龙头路1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