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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质监局关于转发《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
作者: 潍坊SEI

  各市质监局(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近日下发了《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加快推动特种设备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的意见》(质检特函〔2017〕44号),现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一、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组织开展对“全国特种设备公示信息查询平台”(以下简称总局公示平台)进行全面升级改造,省局正在开展总局公示平台和“山东质监行政许可审批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省局许可系统)两个平台对接的数据传输和功能测试,测试后新的总局公示平台将于9月1日起正式运行。

  二、自8月1日起,总局公示平台关闭除省局许可系统接口以外的数据上传接口,各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信息仅能通过省局许可系统经由接口方式自动上传至总局公示平台,原采用手工方式上传数据的密钥自动失效。

  三、为进一步方便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信息的防伪查询,总局公示平台增加了二维码识别功能,二维码将可以直接链接至总局平台实现防伪识别。9月1日开始,各市在打印作业人员证书时要增加打印二维码内容。各相关单位可与上海君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协调证书增加二维码打印的功能升级,或者根据情况自行升级打印系统。

  上海君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云虹、刘西策;

  联系电话:13815035931、13775174873。

    附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加快推动特种设备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的意见.doc

  山东省质监局

  2017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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