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质监局、各直属单位:
为做好“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依靠科技进步推动质监事业的发展,请各单位报送“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具体要求如下:
一、本单位“十五”期间科技建设取得的成绩
1.“十五”以来科技投入情况、完成的目标和任务;
2.科技工作的经验、教训和存在的问题。
二、“十一五”规划
1.“十一五”科技工作的总体发展思路和指导思想;
2.“十一五”科技工作拟开展重点项目:包括项目内容(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有关的研究工作积累和已取得的工作成绩;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和拟解决的关键问题;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或试验方案)、创新点、计划进度、项目投资及来源、预期经济社会效益及拟采取的措施(包括国内外应用或市场现状、潜在用户、市场前景及风险预测、经济社会效益、课题转化拟采取的措施)等。
3.“十一五”期间将达到的目标和拟采取的措施。
三、报送时间
2005年9月16日前,将三份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报送至省局总工程师办公室。
联系人: 张立群
联系电话:0531-82679131
E-mail: zhanglq@12365.sd.cn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五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