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为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从源头打假治劣,根据鲁质监稽字〔2010〕93号《关于深入开展2010年农资执法打假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峄城局结合本区工作实际,出实招、办实事,全心全意服务“三农”,在辖区内开展了农资打假系列活动,取得了显著效果。
一、制定方案,加强领导。
该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制定了专门的领导方案,成立由一把手为组长的农资专项打假领导小组,局稽查队及监管分局集体上阵,明确责任,明确以农药、农机、化肥等生产企业为工作重点,确定以定量包装、标注标识、产品质量为重点检查项目,划分全年的农资打假阶段工作,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打假责任制,确保了农资打假工作落实到位。
二、强化措施,标本兼治
为规范企业生产行为,保证农资产品质量,维护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确保农资打假效果,峄城局在加大打假力度的同时,采取以下措施力求标本兼治。
(一)加强宣传。我局借“3.15”、“质量月”等活动,举行了大型宣传活动,利用现场咨询、发放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农资真假知识、质量申诉方法和有关维权常识,现全年累计发放宣传资料2200余份,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二)开展 “农资打假下乡”活动。由区域监管人员实行分片包干,深入到全区7个镇(街)的重点村庄、重点农资经营点,向农民发放《怎样识别合格农资产品》等宣传材料,并在重点村庄进行张贴,公布举报电话,把质监服务和打假宣传送到了农民的田间地头。自3月份开始,根据上级局统一要求,开展了农资打假系列活动,以实物警觉群众,通过发放识假辨假明白纸和投诉咨询等形式,切实提高农民识假辨假能力。先后开展了打假护农保春耕等活动,组织执法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和农户家中,采取现场咨询、现场随机抽取农民采购和使用的农资产品等方法,进行指导、辨别,真正把法律这一维权武器送到农民手中。
(三)重点打击制造有效成分含量不足的肥料,生产国家明令淘汰农药,无许可证生产磷肥、复混肥,在农资产品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以及利用标识进行质量欺诈的违法行为;对区域性农资产品质量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以服务农民群众生产为目的,利用“农资打假下乡”活动,将执法打假、质量检验、法制宣传服务送到田间地头。围绕上述重点,对全区化肥、农药、农膜、农机等生产企业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并且开展了为每个镇街的两户农家所用的农资产品免费抽样检验的活动。
截至目前,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38人次,散发识假辨假农资宣传单2200余份,检查农资化肥生产企业2家,组织宣传活动15次,解答农民群众咨询300余人次,取得了良好的专项整治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