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市)局,市局各科室、直属各单位,特检潍坊分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工信部《关于生产企业全面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国质检监联[2010]631)号精神和省局《关于印发《落实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工作方案》的通知》(鲁质监质发〔2011〕27号)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潍坊市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赵 胜(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孙 强(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连俊(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志刚(党组成员、副局长)
高坤岗(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王仕龙(党组成员、稽查局长)
管锡庆(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成 员:甘信宽(质量与认证科科长)
胡艳营(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潘绪武(人事科科长)
闫吉营(监察室主任)
孔令斗(科技科科长)
唐晓冬(财务科科长)
颜景运(标准化科科长)
林永利(计量科科长)
李长顺(监督与法制科科长)
韩 鹏(食品科科长)
郑 建(特监科科长)
史 力(稽查局副局长)
刘广华(潍坊特检分院院长)
李克信(质检所所长)
丁 杰(计量所所长)
奚小兵(信息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质量(认证)科,甘信宽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新闻宣传组和企业联络组三个工作组。
综合协调组组长:甘信宽
组员:张宁、张静
新闻宣传组组长:胡艳营
组员:陈蕾、王静
企业联络组组长:李长顺
组员:崔晨、张欣欣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