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省落实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促进我省产品质量总体水平不断提升,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工信部《关于生产企业全面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国质检监联[2010]631)号精神和姜大明省长在第二届山东省省长质量奖颁奖大会上的讲话精神,提出我省落实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准确把握质监工作呈现的阶段性特征,通过落实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不断提高全社会质量意识,进一步完善大质量工作机制,促进企业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全面落实提升质量和保障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加强条块合作,促进各级政府加强对质量工作的领导,健全质量责任制;提高全省质监系统加强质量宏观管理工作的能力和有效性,提升质监工作服务科学发展的水平和能力,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质量保障。
二、工作目标
建立完善地方政府负总责、企业负主责、监管部门承担监管责任的质量安全责任体系;建立企业全面落实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宣传培训制度,提高企业法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提高企业员工落实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有关知识和技能;监督企业严格遵守质量法律法规,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我省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三、具体措施和工作内容
(一)企业全面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宣传培训和信息发布工作。
1、会同省委宣传部、省经信委、团省委等单位,依托齐鲁电视台、齐鲁晚报、互联网等媒体,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普及质量知识,开展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宣传活动,宣传质量法律法规;定期召开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新闻发布会,公布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结果等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提高政府、部门、企业以及全社会的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意识。
2、组织面向企业法人、员工的宣传培训活动。通过举办培训班、现场会、座谈会,印发“手册”、“明白纸”、“告知书”、“承诺书”等活动,加强质量法律法规、质量管理和质量专业技能培训,使企业不断增强质量法治和质量安全责任意识,牢固树立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理念,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建立健全质量安全责任制度。
3、加强系统内部培训。面向全省质监系统,举办 “生产企业全面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视频培训,通过系统全面讲解和事故案例剖析等形式,使全省质监人员充分认识和了解到落实主体责任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二)建立完善质量诚信体系。
加快质量信用建设,加强与工商、经信、商务、银行等相关部门的合作,构建规范的企业质量信用评价机制和信息发布机制;实施企业质量信用分类监管,建立质量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加大对质量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通过市场竞争和优胜劣汰,推动企业有效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三)建立企业全面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制度。
1、明确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基本任务和要求。
按照《产品质量法》以及总局《指导意见》要求,制定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通用标准和行业细则,明确企业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的基本任务和要求,督促企业强化质量安全意识,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制定并实施原材料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生产过程质量内控制度、产品质量安全标识制度、产品出厂检验制度、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不合格品管理制度、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质量安全岗位责任制等制度,建立健全从产品设计、生产制造、储运销售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管理,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2、加强对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各项制度的监督检查。
(1)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强化监督的有效性。
围绕推动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突出以产品质量安全为重点的监督抽查;对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加大抽查频次和力度,加大监督抽查的后处理力度,监督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围绕质量安全风险防范与控制,探索建立产品质量监督风险管理常态的工作机制,实施由被动处置向事前风险监控转变。
(2)严格行政许可,切实把好发证产品市场准入关。
修订完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条件实地核查作业指导书》,将企业应该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的有关要求作为企业生产许可证审查的重要内容,在实地核查工作中全面检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认真把好市场准入关,真正从源头上抓好质量安全;加强获证企业证后监管工作,完善退出机制,对不能持续满足准入条件、不能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和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企业,一律撤销许可,强制退出,督促获证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3)落实强制性产品认证企业产品质量主体责任。
加大强制性产品认证执法监管力度,配合稽查机构,对企业无证生产行为依法查处,对监督抽查不合格的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促进产品质量提高。
(4)落实特种设备质量安全保障责任。
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强制性地方标准《山东省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工作规范》(DB 37/1615—2010),规范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行为,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发挥RFID技术优势,充分利用特种设备管理平台,发挥行政执法、安全监察、检验检测、区域巡查四位一体整体优势,严格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企业和使用单位扎扎实实地落实好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
(5)围绕重点开展专项执法打假。深入开展重点产品、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的执法行动,加强对食品、药品、农资、建材、汽车和农机零配件等关系健康安全、国计民生、社会和谐、节能环保的重点产品的监管。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和“无证”、“无标”生产等质量违法行为。
(6)深入推进区域整治工作。按照“打与治、治与扶、扶与建”相结合的方针,开展对行业性、区域性质量问题的集中整治,建立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各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为第一责任人的区域整治责任体系,完善区域性产品质量集中整治工作系统,建立健全处置重大质量违法突发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和执法联动机制。
(7)积极推进缺陷产品召回工作。做好对总局将于2011年出台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监督管理条例》、《家用电器产品召回管理规定》的宣贯工作。开展对汽车、儿童玩具等缺陷产品组织开展缺陷认定、检验和风险评估、召回工作。对存在缺陷的产品,监督企业实施召回,拒不召回的实施强制召回。
(8)加强强制性标准实施的监督检查。加强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的跟踪、评估和反馈工作,杜绝无标准生产;严格按照标准实施市场准入,对纳入国家市场准入制度的标准实施有效监管。
(9)加强技术服务平台建设。规划构建国际先进、国内领先、功能完善、能力过硬、层次分明、市场运作的计量、质检、标准化、特检、纤检、认证、信息化七大技术服务平台,全面提升我省质监系统的整体技术水平。
(10)做好计量保障工作。以“依法行政、防范风险、保障安全”为中心,进一步强化法制计量要求,监督与服务并重,督促和引导结合,逐步形成以企业自律、自理、示范为基础的诚信计量自我约束机制,使生产经营者的计量主体责任得到落实。
(11)加强资质认定管理,提高实验室检测水平。
做好实验室资质认定管理,提高审批质量;加大能力验证比对范围和频次,保证检验检测水平。
3、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社会监督体系。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和社会公众监督作用,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曝光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全社会共同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局面。
四、组织保障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2011年是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年,各单位要从大局出发,充分认识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重要性,全面贯彻落实总局和省局部署,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把它作为一项关系到质量工作发展的根本性、战略性大事来抓。
(二)加强组织,落实保障。省局成立以丛大鸣局长为组长,各位局领导为副组长,省局各处室、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质量处,省局抽调专人充实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活动所需经费列入年度财务预算,保证各项活动顺利开展。各市质监局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落实人员、经费和工作责任。
(三)制定方案,抓好落实。各单位要按照《落实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