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市)局,省特检院潍坊分院,市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工信部《关于生产企业全面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国质检监联[2010]631号)和省局《关于报送落实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工作方案和工作信息的通知》(鲁质监质便字(2011)29号)精神,把落实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质监的重要举措,市局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落实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活动的工作方案》。请各单位根据市局工作方案和任务分工,制定本单位2011年落实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要开展的重要活动的工作方案和计划,确定本单位一名联络人,并于2月25日前报送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
另外,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全面落实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宣传工作,积极报送本单位全面落实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工作信息。市局落实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编发工作简报。市局已经在潍坊金质网开辟“全面落实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工作”网上专栏,望各有关单位积极在“全面落实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工作”专栏内上传活动信息,市局年底将进行考核。
联 系 人:王静
联系电话:0632-3317074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