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局《关于开展再生纤维状物质生产加工企业专项执法检查集中行动的通知》,峄城局从2010年9月1日至开始,将用两个月的时间对辖区内再生纤维状物质生产加工企业及场点进行了专项检查。
在前期监管管理的基础上,峄城局为完成此次集中行动,做了认真细致的部署。
一是集中调集人员力量。组织监管分局、业务科室联合组成监督检查小组,认真展开排查。
二是按照检查要求,认真学习了《絮用纤维制品禁止使用原料管理办法》,同时按照省局文件要求,检查生产加工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和相应规章制度建立、落实情况;原材物料来源和产品销售去向记录情况;产品标识及警示标志使用情况等。
三是建立信息联络制度。检查结果向区政府报告,必要时联合工商、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整治。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利用本次集中行动,进一步完善区域内再生纤维加工单位的目录信息,以利于常态化管理。
此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5人次,经检查,辖区内未发现利用再生纤维生产加工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