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内容
申报中国名牌产品。
中国名牌产品,是指实物质量达到国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在国内同类产品中处于领先地位、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度居行业前列、用户满意程度高、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产品。
二、审批类别:非行政审批
三、办理依据
1、《中国名牌产品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质检[2001]32号)
2、《关于推动企业创名牌产品的若干意见》(国家经贸委、国家技术监督局国经贸[1997]46号)
3、与中国名牌产品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
四、组织管理
1、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制定中国名牌产品推进工作的目标、原则、计划、任务和范围,对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并依法对创中国名牌产品成绩突出的生产企业予以表彰。
2、国家质检总局授权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中国名牌产品的评价工作,并推进中国名牌产品的宣传、培育工作。 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是由有关全国性社团组织、政府有关部门、部分新闻单位以及有关方面专家组成的非常设机构。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秘书处设在国家质检总局质量管理司,负责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的组织、协调及日常管理工作。
3、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每年根据工作需要,聘任有关方面专家组成若干专业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在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的组织下,根据产品类别分别提出中国名牌产品评价实施细则和方案,进行具体评价工作。评价工作结束后,各专业委员会自动解散。
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负责中国名牌产品的申报和推荐工作,并组织实施对中国名牌产品的监督管理。
五、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职责:负责组织本市企业申报中国名牌产品,审查申请材料并报省局。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附件:申报中国名牌产品服务指南
承办科室:潍坊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科
地点:潍坊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四楼(潍坊市中区建华西路)
联系人:潘绪武
联系电话:0632-3317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