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所职能和业务工作范围
潍坊市计量测试所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设立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隶属于潍坊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建立潍坊市最高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依法开展量值传递,执行计量标准和工作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委托检定校准、仲裁检定任务;承担全市计量检定人员培训、考核、计量标准技术考核、眼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检验等任务。为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实施计量监督提供技术保证,保障全市计量单位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
二.公开承诺内容
1.本所对所有用户均持公正态度,保持相同的工作质量, 以法律法规为准绳,以检定规程、检验标准为依据,出具的数据具有法律效力,在检定工作中保证不受商务、财务和其他各种因素影响,维护检定、校准、检验结论的公正性。
2.委托业务工作由所业务办公室统一受理,安排计划组织实施。
3.本所工作人员做到遵纪守法、廉洁勤政,不接受任何单位任何形式的馈赠和贿赂, 对弄虚作假、失职、渎职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有违法行为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4.送检计量器具按计划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原因以及需要调试修理延长检修时间的与及时与用户沟通。
5.用户对本所检定、校准和检验结果提出的申诉,一律由业务办公室受理,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用户。
6.为用户保守技术秘密。
三.业务工作免费服务项目
1.免费咨询计量标准建标报告、计量标准考(复)核申请表的填写;
2.免费咨询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和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台帐、计量保证体系认证技术档案的建立;
3.免费提供计量检定量值传递系统、计量技术规范、计量检定规程文本供用户查询、复印;
4.免费咨询、补发:计量检定证书、计量检定结果通知书、计量校准证书;
5.免费为消费者提供有关计量法律、法规方面的援助和咨询服务。
四、收费依据
计量器具检定严格执行《山东省计量检定收费标准》〔2005〕155号》,计量器具修理严格执行《计量器具修理收费标准》《鲁技监量发〔1994〕042号》,眼镜产品检验严格执行《山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鲁价费发〔2001〕3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