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职能和业务范围
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潍坊分院是依法设立、专门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的公益性事业单位,隶属于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是由原潍坊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与潍坊市劳动保护检测站整合而来,2007年11月20日,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鲁编办【2007】77号文,组建成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潍坊分院。
潍坊分院现有在职职工76人,具有本科学历以上学历62人,其中硕士研究生7人,专业技术人员占职工总数的85%。现有32人取得高、中级技术职称,拥有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各类检验师17人项、各类检验员56人项,无损检测Ⅲ级资格4人项、Ⅱ级资格38人项。共持有各类检验项目资格38项次,各类检验人员均经过国家法定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
潍坊分院现有房屋建筑面积约6328m2;拥有各类检验检测设备约145台(套),其中有一批是国内外先进的尖端检测设备;固定资产总值约一千余万元。
潍坊分院主要从事:(一)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二)压力管道、电梯、场(厂)内机动车辆安装、改造、维修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三)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的定期检验;(四)特种设备安全技术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等;(五)对依法取得计量认证的常压危化品罐车和常压容器的进行检验;(六)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工作。
潍坊分院坚持以“服务经济,促进发展”为己任,坚持社会公益性,始终致力于特种设备及相关产品的安全质量检验,不断以先进的技术、良好的装备、严格的管理和可靠的质量,为政府安全监察、生产企业、用户提供科学、公正、权威、便捷的技术保障和服务。
二、服务承诺
为确保检验检测工作的独立性、公正性、权威性,保持良好的社会信誉。特作如下承诺:
1、认真贯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标准,以严谨的科学态度,高度的工作责任心,扎实的工作作风,为社会发展服务。
2、遵循诚信和方便客户的原则,业务受理、检验检测、服务、报告出具及时,检验结论科学、公正、准确,不受任何对工作质量有不良影响的、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行政等方面的压力和影响。
3、承担相关法规所规定的授权检验责任区域或者范围内被核准项目特种设备法定检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
4、不参与或者从事与特种设备的生产、销售、推荐、监制、监销等相关业务活动。
5、严格执行收费标准,遵守财经制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实施收支预算管理,自觉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6、保守客户秘密,对所有客户一视同仁。
7、工作人员遵章守纪,廉洁勤政,不接受工作对象的宴请和礼物,自觉维护本院形象。
三、质量方针
严格、科学、公正、廉洁、高效、创新,不断满足政府和客户的要求。
四、质量目标
总的质量目标:建成政府需要、企业欢迎、社会认可的科研服务单位。
内部管理方面:建成学习型组织、专家型团队、科研型品牌。
发展目标:全国质检系统省直事业单位的第一方阵;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综合实力前三强。
全年不符合质量管理要求的检验报告和记录不超过2﹪;
全年超过规定时限出具的检验报告不超过3﹪;
全年客户合理投诉次数不超过客户委托次数的3‰;
在用法定计量仪器设备检定、校准率100﹪,检验检测仪器设备完好率100﹪。
无检验质量事故。
五、收费依据
鲁价费发【2000】208号、鲁价费发【2001】305号
潍坊价费发【2006】67号、68号
地址:潍坊市建华西路 邮编:277101
电话:0632-3314526 传真:0632-3314526
E-mail:sdstjyzzfy@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