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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解读
作者: 潍坊SEI

    为大力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市政府2017年6月21日印发了《潍坊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潍坊政发〔2017〕9号),并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
    8月3日上午,潍坊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解读《潍坊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市质监局局长史峰、副局长沙雪斌、副局长管锡庆应邀出席发布会,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新闻发布会发布辞 
    (一)《办法》修订背景和意义
    质量发展是强国之基、立业之本和转型之要。加强质量工作、创建优质品牌已成为当前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
    党中央国务院把质量品牌工作摆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要位置,强调这项工作事关推进供给侧机构性改革,事关改善群众生活,事关提高国际竞争力。这方面,习近平总书记作了十分精辟的论述。习总书记强调要“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这“三个转变”内涵丰富,意义重大。李克强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要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厚植工匠文化,恪尽职业操守,崇尚精益求精,培育众多“中国工匠”,打造更多享誉世界的“中国品牌”,推动中国经济发展进入质量时代。
    省委省政府打造质量品牌提升工程走在全国前列。刘家义书记在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上报告中要求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推进山东标准建设,推动经济发展进入质量品牌时代。龚正省长强调要准确把握质量品牌的战略性、全局性作用,把质量品牌工作摆到发展全局关键位置。省政府2017年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深入实施质量强省战略和品牌战略”。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质量品牌工作。李同道书记多次对加快推进品牌建设工作做出重要批示,指出:“要认真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扎实推进质量品牌强市战略”。李峰市长批示“要全面提升供给质量,力促产品提档、产业升级,进一步厚植转型发展新优势”。去年召开了全市品牌建设大会,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建设的意见》。在今年3月份召开的全市质量工作大会上,对质量品牌工作又作了部署,对质量品牌先进企业进行了奖励。通过不断夯实质量基础,企业自律和消费者保护意识不断提高,全社会质量品牌意识不断增强。初步建立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大质量工作格局。
    我市自2010年设立市长质量奖,已成功评选了7年,共有21个组织、20名个人获此荣誉。品牌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初步显现,在社会上树立了一批管理先进、质量卓越、业绩突出、品牌价值显著的质量标杆企业。目前,全市拥有山东省省长质量奖提名奖1个,中国驰名商标16件,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4个,山东名牌产品53个,山东服务名牌11家,获批创建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1个,已有山东省优质产品生产基地5个,山东省龙头骨干企业10家。政府质量奖励制度的实施,在推动企业更新质量观念,引导企业推行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提高质量水平和综合绩效,激励企业持续改进、持续创新、追求卓越、增强核心竞争能力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和积极效应。
    虽然我市质量品牌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也要清醒地认识到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差距。一是质量品牌建设的意识还不够强,还没有把质量品牌强企当作自身的内在需要,品牌培育机制、品牌竞争、宣传推介等方面存在较大差距。二是龙头企业规模小、实力弱,产品竞争力不够强,质量水平提升不够快;三是质量品牌建设的基础环节仍然薄弱,研究人员不足,产品执行标准水平不高,企业的创新力、管理水平、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及承担风险的能力不强;四是企业的主体作用发挥还不够,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企业还没有把质量品牌强企当作自身的内在需要,提质量、创品牌的主动性不强。
    当前经济正处于新旧动能转换的关键时期,加强质量品牌建设工作是重中之重。我市质量发展必须紧紧抓住战略机遇期,按照标准引领、质量提升、品牌带动的质量发展路径,全面推进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加快推进质量提升,着力提高质量供给水平,努力打造质量品牌竞争新优势,在全面推动质量发展中走在前列。
    (二)《办法》修订程序、目的及依据 
    原《潍坊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由市政府于2010年发布。当前社会环境和国家政策都有了较大变化,评选形式、评选条件、监督管理等内容都需要进行修改完善,重新修订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尤为必要。
    自2月初起,市质监局按照要求,牵头对《办法》进行修订。在听取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33个成员单位、质量方面的专家学者、质量奖评审员及企事业单位等多方面的意见的基础上,按照持续创新、示范带动、政策引导的原则,形成了《潍坊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送审稿),并经市政府法制办规范性审查;5月2日,市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审议,提出进一步的修改建议;6月21日,市政府正式印发了新的《办法》。
    (三)《办法》主要修订内容 

    新修订的《办法》共九章三十条,分别对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的依据和原则、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申报条件、评审标准、评审程序、奖励及经费、监督与管理等作出了规范。与之前相比,新修订的《办法》有了许多新变化,新《办法》进一步强化引导作用,优化评审环节,引入监督机制,完善激励方式,能更好地发挥质量奖励制度围绕本市重要战略部署及中心工作的激励作用。
    新《办法》调整了对市长质量奖的分类。取消了“市长质量管理奖”和“市长质量贡献奖”,统称为“潍坊市市长质量奖”。突出质量发展、品牌建设、科技进步、标准创新、经济社会效益和节能环保、安全生产、生态文明、社会责任的新要求。扩大了评选的覆盖面。我市范围内依法成立并可以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一、二、三产业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均可申报,并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型企业申报。《办法》明确评审实行自愿申报制度,不收取任何费用,奖励和工作经费列入当年度市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
    新《办法》规定市长质量奖每届受表彰的单位不超过3家、个人不超过3名。评定工作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原则,如果申报企业未达到评定要求,当年的奖项或奖项名额可以少额或空缺。
    新《办法》修改了评审组织形式。改变过去由质量强市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的单一模式,可以委托符合要求的第三方机构开展评审工作。明确设立评审监督小组。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执业律师等领域的相关人员组成评审监督小组,全程跟踪监督评审工作。
    新《办法》完善了退出机制。针对获奖单位和个人如果出现重大质量、安全、环保、卫生等问题的,《办法》作出了详细规定,查证属实后,撤销其奖项,收回证书,追缴奖金,并向社会公告。
    新《办法》加大了奖励力度。对获奖单位和个人由市财政分别予以30万元和5万元奖励。要求不得将市长质量奖称号用于产品的宣传(如广告、包装、说明等),市长质量奖称号的使用不得违反《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新《办法》明确了评审机构和个人的法律责任,确保评审过程公正、公平,对在评审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的评审机构或个人,提请其主管部门或所在工作单位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各位朋友,质量提升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相信,随着新的《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大力宣传和贯彻落实,我市的质量品牌建设工作必将取得更加长足的发展! 
    二、答记者问 

   )记者:市长质量奖作为我市政府的最高质量奖项,请介绍一下市长质量奖评审遵循的标准、原则和主要内容是什么?
    市长质量奖主要授予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在质量管理和经营绩效上成绩突出、具有显著的标杆带动作用、对全市质量建设作出积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是市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奖励。市长质量奖的评选致力于培育打造一批质量管理标杆企业,引导和激励广大企业建立实施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水平,持续改进经营业绩,促进质量提升。 
    市长质量奖评审采用的是国家标准《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Z19579)的最新版本。卓越绩效模式是当前国际上广泛认同的一种组织综合绩效管理的有效方法。该模式源自美国波多里奇奖评审标准,其核心是强化组织的顾客满意意识和创新活动,追求卓越的经营绩效。主要内容包括领导、战略、顾客和市场、测量分析改进、人力资源、过程管理、经营结果等七个方面。它不是目标,而是提供一种评价方法。该评奖标准后来逐步风行世界发达国家与地区,成为一种卓越的管理模式,即卓越绩效模式。全球已有60多个国家与地区,先后开展了卓越绩效管理的推广与普及,其中波音公司、通用公司、微软公司、施乐公司等世界级企业都是运用卓越绩效模式取得出色经营结果的典范。 
    市长质量奖每年评选一届,每届受表彰的单位不超过3家、个人不超过3名。市长质量奖评选坚持科学、公正、公平、公开和自愿申请的原则。科学就是全面实施国家标准《卓越绩效评价准则》,一切程序严格按规定进行。公正就是平等对待所有申请单位,提供相同的参与机会,不向申报和受评单位收取任何费用。公平就是充分利用和发挥专家、学者、中介机构的作用,保证评价尺度统一。公开就是向全社会公开市长质量奖评价的要求、标准和程序,公开工作机构、审查人员和中介机构,公开评审结果。要求整个过程透明,接受政府、新闻界、社会和公众的监督。另外市长质量奖评审提出了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总量控制、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的要求,达不到奖项标准的可以空缺。    
    (二)记者:市长质量奖大幅提升了奖励金额,其评选广受社会关注,请介绍一下评定程序是怎样的?
    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市长质量奖评审的组织领导,研究决定市长质量奖评审的重大事项,审定并发布市长质量奖评审工作程序等重要工作规范。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与市长质量奖评审、表彰、退出、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落实。
    每届市长质量奖评审前,由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市级主要媒体上发布本届市长质量奖的申报公告,同时通知各区(市)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做好宣传发动和推介工作。2017年市长质量奖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申报公告已在“潍坊政务网”“潍坊金质网”分别进行了发布,报纸、电台等新闻媒体也多次进行了新闻报道。各类单位和个人可根据市长质量奖的申报条件,自愿提出申请,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区(市)质量强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申报材料和相关证实性材料,由各区(市)对申报单位和个人写出推荐意见,并于2017年8月10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至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长质量奖的评审主要包括资格审查、材料评审、个人答辩、现场评审、公示等环节。
    资格审查由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申报公告的要求,组织有关部门对申报单位和个人的资格、基本条件、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由市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对申报单位和个人提出意见。对经审查符合申报条件的,予以受理并公示;对发现并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规定申报条件或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不予通过。
    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材料评审报告、个人答辩和现场评审情况,综合评定后提出市长质量奖候选名单,提交市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审议,经研究确定后,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拟奖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经公示通过的拟奖名单,经分管市长审核、市长审定后,由市政府通报表彰获奖单位和个人,向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发市长质量奖荣誉奖牌(证书),并按《潍坊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规定给予奖励。

   (三)记者:企业参加市长质量奖评选,能获得哪些提升效果?市长质量奖对我市经济发展有哪些重要意义?
    设立市长质量奖的目的是鼓励、引导企业改进质量、优化管理,追求卓越绩效,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国内外实践证明,设立政府质量奖对于推动企业更新质量理念,创新管理模式,提高质量水平和综合绩效,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市长质量奖的评审标准是当今国际上广泛认同并通行的卓越绩效模式标准,这一质量经营模式,为企业追求卓越提供了一个系统的方法论和模式框架,不仅是持续改进、趋于卓越的有力管理工具,更以其中蕴含的社会责任、以人为本、自主创新、可持续发展等要素成为企业永续发展的动力和源泉。企业能够从管理体系的建立、运行中取得良好绩效,通过持续改进提升业绩。对于一个成功的企业如何追求卓越,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则提供了评价标准,企业可以采用这一标准集成的现代质量管理的理念和方法,不断评价自己的管理业绩,实现螺旋式上升,走向卓越。
    卓越绩效管理虽然起源于质量管理,却超越了质量管理。它将质量管理的系统化、标准化、程序化和规范化的体系理念推广到企业经营管理的所有领域。实施《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的目的,一是为企业追求卓越提供了一个经营管理模式;二是为企业诊断当前管理水平提供一个系统的检查表。可以说,企业通过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借鉴先进的管理经验,管理理念得到进一步更新,迅速实现与世界一流企业管理模式的接轨。另外,公司通过推行卓越绩效模式,建立并实施完善的标杆管理体系,对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政府设立质量奖,通过典型引路、树立标杆,对其他企业有良好的启发、借鉴和带动作用。企业获得“市长质量奖”奖项,也树立了卓越的品牌形象,有助于提升产品知名度。
    参评市长质量奖,本身也是一种态度,是一个过程,没有质量改进的意识,没有追求卓越的精神,很难想象企业能够长期健康快速发展。参评市长质量奖,有助于企业建立整合型的组织治理模式,有的放矢地持续改进,获得多项价值追求;有助于依据国际先进质量标准运作,提升核心竞争力。通过加强企业间的交流、学习,弘扬获奖单位的经验成果,可以促进先进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的普及推广。对于获奖企业来说,能够成为质量经营的卓越典范,获得政府资源的投入,提升企业无形资产。即使申报企业未能获奖,其管理水平也可在创建过程中得到提升、得到负责任的诊断和咨询服务,并学习分享优秀企业的成功经验,这都是企业创新管理的良好契机。同时,获得市长质量奖的企业在全市树立了追求卓越的标杆,对引导和激励我市更多的企业追求卓越绩效,走质量效益之路,提高核心竞争力,实现转方式调结构和新旧动能转换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四)记者:哪些企业和个人可以申报市长质量奖,单位和个人申报市长质量奖有哪些基本条件? 
    市长质量奖主要授予在潍坊市登记注册,可以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有广泛的社会知名度与影响力、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单位和在质量工作岗位上做出杰出贡献的个人。
    市长质量奖申报前提是企业已经实施了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在质量管理和经营绩效上成绩突出、在行业内具有显著的标杆带动作用、对全市质量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鼓励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能力强、主导制定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质量管理水平先进、成长性较强的中小型单位,以及具备示范引领作用、能够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具备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的现代农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新型服务业等行业的单位申报。
   (1) 申报单位必须具备下列七项条件:
    1.主体业务正常运行5年以上(属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型企业的,开展业务运行时间不少于3周年);
    2.建立了有效运行的质量管理体系,形成了自我完善的持续改进机制,在质量发展、品牌建设、科技进步、标准创新、经济社会效益、节能降耗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效;
    3.认真贯彻GB/T 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等国家标准,积极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质量效益突出;近3年来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和质量水平位居国内同行业前列;
    4.品牌优势突出,社会美誉度高,具有良好的质量信用记录和社会责任记录;
    5.近3年内无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无单位责任导致的服务对象、用户(顾客)投诉的突出问题;
    6.近3年内无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
    7.近3年内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2) 申报个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清正廉洁,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规范;
    2.在本市从事质量相关工作5年以上(属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型企业的,负责质量业务不少于3周年);
    3.具有较强的质量意识和创新意识;
    4.在履职的工作岗位或从事的质量领域为质量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5.有较高的社会认同度,质量工作业绩得到群众的普遍认可,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获得省级以上部门认可;
    6.近3年内,任职单位无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
    7.无不良记录和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五)记者:《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设定了退出机制,对已获奖单位和个人而言,哪些“红线”不能碰?
    市政府这次出台的《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强化了退出机制。对获奖单位和个人实施动态管理,获奖单位或个人一旦触碰十二条“红线”,将被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提请市政府撤销其市长质量奖奖项,收回奖牌、证书和奖金,并向社会进行公告。十二条“红线”包括:
    1.弄虚作假,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市长质量奖荣誉的;
    2.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保、卫生等事故的;
    3.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并被相关部门查处的;
    4.产品质量或服务质量不稳定,单位产品连续两次经市级以上质量监督抽查判定为不合格的,或出现重大服务质量事故的;
    5.工程质量发生重大问题,被有关部门查处或被群众投诉查实的;
    6.出口产品因质量问题索赔,造成负面影响和产品信誉受到较大损害的;
    7、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和技术落后于同行业水平,不具备示范引领作用的;
    8.经营产品已经列入国家淘汰范围的;
    9.拒绝履行本办法第六章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的;
    10.未履行社会责任,引起社会公众谴责,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
    11.被媒体曝光,并产生严重不良影响的;
    12.有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对于获奖个人则增加了违反廉政规定,抄袭、剽窃他人研究或技术成果,发生严重失信行为、被征信管理部门实施失信处罚等方面问题的退出规定。    
    (六)记者:市质监局作为潍坊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在单位,如何开展落实好市长质量奖的评审工作?
    发展不仅需要速度,更要强调质量,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就是从提高供给质量出发,用改革的方法推进结构调整,扩大有效供给,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从我市情况看,经济总量和人均水平在山东省相对较低,产业结构不够合理,面临着扩总量和调结构的双重任务。要从根本上解决潍坊发展的难题,必须把质量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和关键性要素,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走出一条质量效益型的发展道路。市政府今年的工作报告中也明确提出要“坚持质量强企、品牌兴企,引导企业融入国家品牌计划、中国品牌影响力提升计划和‘好品山东’平台”。因此,我们把提高产品质量、扩大有效供给、实施新旧动能转换作为重中之重,大力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推进全面质量管理,打造知名品牌,生产更多质量过硬、满足消费者需求的产品,打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攻坚战。
    作为质量主管部门,市质监局将进一步推动质量强市战略,切实履行好在质量强市中的牵头作用,坚持走“标准引领、质量提升、品牌带动、信誉保证”的质量发展之路,开展质量品牌提升行动。支持帮助企业瞄准国际同行业标杆推进技术改造, 全面提高产品技术、工艺装备、能效环保等水平,打造我市以 技术、标准、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经济新优势。
    我市设立市长质量奖,就是为了引导企业转变经营理念,改进管理方法,使企业的经营质量有根本性的突破,促使企业转型升级。去年,我市鲁南机床有限公司获得了省长质量奖提名奖,实现了省长奖零的突破。我们将继续鼓励与支持企业以市长质量奖为基础,继续争创省长质量奖和中国质量奖。
    市质监局作为潍坊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在单位,我们一定要集中精力,认认真真地把市长质量奖评选工作组织好、评选好,使“市长质量奖”真正成为促进潍坊质量品牌提升的一面旗帜和创新实践的“金字招牌”。
    一是要坚持优中选优。市长质量奖评审一定要坚持科学评价的原则,切实做到高标准、严要求、综合评价、总量控制、好中选优。真正把符合条件的企业与个人评选出来,达不到条件的一律不推荐、不授奖,宁缺毋滥。
    二是要严格评审程序。按照《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步骤, 认真组织实施。无论是材料评审、现场评审,还是专家评委审议,都要扎扎实实,不走形式、不走过场。 
    三是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一方面,要动员企业广泛参与;另一方面,评审过程要让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要广泛地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机关、新闻媒体、执业律师等对评审工作进行监督。
    四是要发挥实效。评选出的市长质量奖获奖单位和个人,都应该是我市的卓越绩效管理的标杆,不但为我市的质量振兴和经济发展作出过突出贡献,同时在质量领域,都有许多可以借鉴或推广的经验和成果。因此,一定要发挥好他们的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加强宣传,使其成为我市卓越绩效的“孵化器”,激励更多的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提高核心竞争力,促进我市经济和综合竞争实力的整体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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