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批项目:企业产品标准备案
二、审批类别:备案
三、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
3.《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
4.《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办法》。
四、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不含企业起草标准和标准化技术机构审查的时间); 自受理之日起,因申请单位原因20个工作日内未完成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的,受理自动失效,并予以退回。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产品标准备案不收费。
六、有效期
企业产品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三年,到期复审。复审结果有确认、修改、修订和废止,复审后应重新办理标准备案手续。
联 系 人:郑健 孟学慧
联系电话:3168617
办证地点:潍坊市质监局驻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窗口
地址:潍坊市龙头路1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