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使用过期的QS标志:有的食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到期未换,或再次换证期间审查未通过,仍在继续使用QS标志;有的使用以前的老包装在市场销售;有的生产企业冒用他人过期的QS标志。这样一来,不仅经销商“雾里看花”,就是专业人员如不认真查验,也难辨真伪。此类商品多为异地销售。
二是擅自加贴QS标志:有些食品外包装印有QS标志,但无生产许可证编号;有的QS标志下方编号纯属子虚乌有;有的在标志下方加印“ISO9001”认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编号来蒙骗消费者;还有少数小作坊业主,擅自印刷QS标志粘贴在产品外包装上。这类食品主要销售到本地边远农村市场和中、小学校。另外,国家卫生部门批准带“健”字号、“准”字号的无需QS标志,而有的经销商张冠李戴,为了应付相关部门检查或蒙骗消费者,擅自印刷QS标志加贴在外包装上。
三是食品包装生产企业与食品加工企业QS标志混淆不清:少数食品加工企业利用食品包装材料厂家申请的QS标志销售食品。由于国家对食品外包装材料也实行了生产许可证管理,有些食(饮)品企业就利用包装材料的QS标志在市场上销售食品,此类行为以茶叶分包装为多见,在宾馆、茶楼比较普遍。